网名叫“婉君”的女子沈某,听说“台版假币”足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于是花7.5万元现金买了30万元假币,但最终到手的却是一盒牛奶。婉君到派出所报案,她本人却因为涉嫌购买假币罪被挡获,日前,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以购买假币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假币
今年3月初,沈某通过网聊认识了周某(因犯诈骗罪已被判刑),周某自称他在台湾做玉石生意,他有个亲戚在台湾做假钞生意。不久后两人见面,周某拿出几张“假币”说:“你看这几张钱的仿真程度有多高,连银行验钞机都查不出来这是假钱!”沈某半信半疑,周某说:“这样,你把这几张钱拿去试试就知道了!”
假币
沈某轻而易举地花掉了这几张百元大钞。沈某为用掉“假钞”兴奋不已时,周某却在一旁暗自偷笑,因为他拿的这几张钱是真钞。沈某被天上的馅饼砸得晕乎乎的,她说希望能够买点“台版假币”用。周某却卖起了关子,说他的亲戚从不轻易跟外人打交道,但看在朋友的份上愿意帮忙,但需要花钱打点一下。15日,沈某提着两瓶酒和一幅“十字绣”来到上南大街某酒店,见到了周某的“舅妈”和一名“马仔”(两人均已被判刑),沈某说了一大堆好话,说希望买一笔假钞,经过讨价还价后,最终答应沈某花7.5万元买30万元假币。
沈某满怀欢喜地提着钱箱子回家,却发现箱子里装的是牛奶。沈某当即报案,后公安机关将周某等人挡获。但沈某也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青羊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青羊区法院认为,沈某明知是假币还要购买,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沈某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对其减轻处罚。沈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系自首,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对沈某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