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名15岁住校男孩在寝室睡觉时,不慎从上铺摔了下来,右腿落下了九级残疾。家属认为学校的床铺栏杆高度没达标,将学校告上法庭。
住校生不慎从上铺摔下
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学校因提供的床铺具有明显不安全因素,赔偿原告7.7万余元。
15岁男孩上铺睡觉摔下
15岁男孩亮亮(化名)是沈阳一所职业技校的住校生,一天晚上,他从宿舍双层床的上铺摔了下来,右股骨颈骨折。
亮亮右侧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亮亮右下肢伤残程度为九级。
亮亮的家属认为,学校床铺的栏杆高度过低,这才导致孩子从上铺摔下来致残。他的家属多次找到学校协商赔偿,但未能达成一致。亮亮家属将学校告上法院,索赔11万余元。
学校:探身拿水摔伤拒赔
被告学校辩称,学校提供的床是从正规厂家购进的合格产品,并在上层铺有安全护栏,其长度和宽度符合标准。原告发生伤害后,学校也使其在第一时间得到相应的医疗救治。
被告学校表示,在管理方面,该校有上墙的寝室管理制度,不允许在床铺上打闹,并且对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予以适当的照顾安排,尽量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同时,被告学校辩称,“原告自己没有安全意识,从上层床铺探出身子拿水喝,重心不稳,这是他自己造成的后果。”该学校不同意对原告进行赔偿。
法院:床不达标判学校赔
该床系上下铺,原告住上铺,床栏杆高220mm,床栏杆长1120mm,安全栏缺口长615mm。
住校生不慎从上铺摔下
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具(床类)主要尺寸》:“床的安全栏板高度,放置床垫的应该大于等于380mm,不放置床垫的应该大于等于200mm。”被告对寄宿原告提供的床铺,放置床垫后栏杆高度,未达到380mm,具有明显不安全因素。故对于原告损伤,被告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大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学校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7.7万余元。本案后经上诉,双方调解结案。
上铺摔伤的事件并非个案,广州曾有一名17岁的学生从宿舍上铺摔下,抢救一周后不幸离世。医生提醒,希望类似事故引起学校和学生的注意,学生应该培养自理能力,睡在上铺要增强安全意识。若不慎从高处摔下,一定要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