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快递一箱钻石饰品到上海,送到后发现96件饰品寄丢了42件,严重磨损了32件,相对完好的仅22件,损失近20万元。然而,由于该批物品并没有进行保价,店方和快递公司在赔付问题上陷入僵局。
贵重物品在快递中发生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屡屡发生,因大多数消费者不习惯保价,而快递公司的赔偿标准与用户实际损失往往相差太远,导致赔付无法达成一致。针对这一情况,目前《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设置了专门条款,要求寄件人做到事先声明,快递企业尽到告知义务。
店方称损失17.6万余元
据宜宾金伯利钻石店员工胡婧莉介绍,8月19日下午,四川宜宾的一家金伯利钻石门店,通过顺丰快递从当地向上海川沙邮寄一批崭新的钻石饰品。8月23日,收货方收到该快递后,却发现情况不对。里面的钻石饰品不仅数量少,而且受损严重,不仅标牌上的字迹被磨掉了,一些戒指、项链上的钻石也被磨掉了。据宜宾金伯利店方统计,此次邮寄的饰品共96件,遗失42件,报废32件,按照成本价计算,此次损失达到17.6万余元。
为何原本好好的钻石饰品变成了残次品?胡婧莉怀疑,这与运输过程中遭遇的一次开箱“检查”有关。她告诉记者,按照以往经验,宜宾至上海使用航空件邮寄,只需两天就能到达。19日寄出的东西21日应该就到了,但是21日当天,他们突然接到顺丰快递员的电话,称快递在上海中转时被扣下来要进行检查。想着邮寄的东西并非违禁品,宜宾店方就同意打开包装进行检查,但叮嘱对方检查后一定要保证货品安全,同时要还原包装。
在这次检查两天之后,也就是23日,收货方收到了这包饰品,发现寄出的东西变了样。胡婧莉说:“我们在宜宾寄出来的时候,是包装好之后放在一个纸箱里封好的,收货方收到时却成了一个文件袋。”
未保价赔偿出现争议
胡婧莉承认,公司一直都是通过顺丰快递饰品,以前从来没出现问题。此外,如果选择保价的话,保费要多出很多,因此,当时在快递这批饰品时,公司并未选择保价。在发快递时,店方在物品上写明的是“饰品”,也没有特别强调这批是贵重物品。
事情发生后,宜宾金伯利店方表示,考虑到发件时没有进行保价,公司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向快递公司提出了责任各半的要求,希望快递公司能够赔偿一半损失。不过,对于这一要求,快递公司认为赔偿过高,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之中。
顺丰表示,客户在寄件的时候明确表明是饰品,所以没有按照顺丰公司的特安件来操作,特安件是由专人收、专人运、专人派,当然运输价格也不一样。按照顺丰的规定,高价值物品必须要保价的,要不然不给予收寄。在客户寄快件时,快递员都会提醒客户保价,如果客户表明是高价值的物品,公司要求必须保价的,如果不保价,是不给予收寄的。客户在收寄的时候明确表明是饰品,所以我们只是按照普通快件进行运输。公司已经报警,正在等待警方最终的调查结果。
赔付暂无法定标准
快递过程中发生物品遗失或者损坏,责任究竟该谁来承担,又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赔付?记者了解到,尽管快递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对于赔付目前由于标准不明,往往产生较大分歧。
关于邮寄物品遗失的赔付,目前仅《邮政法》中明确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很多快递企业按照这条标准自行制定了内部契约,如“未保价物品的赔偿额为所付邮费的三倍”等。
然而,这样的标准让消费者无法接受,因为邮费往往只有一二十元,就算按照三倍赔偿,最多也就几十元,就算是一般物品,都无法弥补实际损失,更何况是贵重物品。
法律专家指出,《邮政法》规定的赔付标准只适用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而记者采访快递企业获悉,如果是快递贵重物品,客户没有进行保价的话,根据快递行业的赔偿标准,一般就是按快递费的七倍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票。尽管相比邮政企业的“三倍赔偿”,“七倍赔偿”已经有所提高,但是与贵重物品的价值相比,依然差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