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报道,“台北港特定区开发案”2012年挖出大量无主骨骸,之后由得标的典固人文公司负责开挖、捡骨,但该公司负责人林功辉竟指派下属用兽骨混充人骨,共计用6104袋“假死人”充数报帐,骗取1628万(新台币,下同)。士林地方法院依诈欺罪判林功辉3年、曾锦田3年徒刑。
猪骨混人骨造假死人
判决指出,新北市地政局的“台北港特定区区段征收开发公共工程案”2012年在八里廖添丁庙发现大量无主坟,便下包给典故公司进行挖掘、迁葬事宜。
典故负责人林功辉怕骸骨数量不够会亏本,遂指示下属曾锦田夫妇等人四处收购废弃猪骨,与人骨混合后送去火葬场焚烧、装罐;他还以不同角度、地点重复拍摄骸骨,制造假资料报帐。此外,担任新北市八里区公所民政灾防课里干事的连龙得,借负责殡葬管理之权,向林以“借钱”的名义收贿35万元,甚至多次要求对方带他去声色场所消费、提供租车费及油钱等共计70万元。
6104具假死人
合议庭指出,依法查扣的6110包骨袋中有6104包骸骨是以“5比5”为比例混有猪骨,林等人因此不法获利1628万5420元;由于连男并不知情林男等人的犯行,故依贪污等罪判12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
法官表示,殡葬业者以猪骨混入人骨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是对死者的大不敬,依诈欺罪取财判林功辉、曾锦田夫妇3年徒刑,协助员工游、林2人1年10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