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60岁的曹杰(化名)因为猜疑而挥刀砍伤儿媳,近日,被辛集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82年,他还曾因家庭琐事杀了自己的妻子被判处死缓。
砍伤儿媳
现年60岁的曹杰,是辛集市南智邱镇西城村人,性格孤僻、多疑。2009年6月2日早7时许,曹杰的儿媳刘晓(化名)在厨房收拾家务,刚在一起吃过早饭的曹杰在其背后来回走动。突然,手持菜刀的曹杰朝刘晓头部猛砍10余刀,在刘晓倒地后,曹杰还疯狂地用手掐她的脖子。刘晓年轻力壮极力反抗,终得逃脱。经鉴定,刘晓属轻伤。砍人后,曹杰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砍伤儿媳
早在18年前,曹杰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盛怒之下,曹杰拿起木棍朝妻子头部猛挥数棍,在妻子倒地后,仍觉得不解气的曹杰又拿刀砍妻子,妻子当场死亡。1982年2月14日,曹杰因故意杀人罪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当时曹杰大儿子10岁,小儿子8岁。后曹某被改判为18年有期徒刑,因减刑于2002年被提前释放。回家后的曹杰,与老母亲生活在一起,因赡养费问题,曾把大儿子告上法庭。
2007年老母亲去世后,曹杰便和大儿子及儿媳刘晓一起生活,在大儿子经营的冷库里帮忙并挣些工资。曹杰平时很少和大儿媳刘晓说话。因为儿子比较听丈人和媳妇的话,曹杰不断与儿子吵架,矛盾越积越深。曹杰把这一切都迁怒于儿媳刘晓,从而发生了砍儿媳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