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承勇被抓前,他和妻子承包了白银市工业学校内的小卖部做生意。法制晚报 图
14年,11条人命。
高承勇最后被抓是在白银市工业学校。在那里,他和妻子承包了校园内的小卖部。在学校的几年中,高承勇始终规规矩矩,以至于他被抓以后,老师和学生们都不相信和善的店老板竟然变成了“杀人狂魔”。
高承勇清楚知道,他曾经的那些行为,给整个白银带来了多大的恐慌。7月18日,高承勇在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近日,高承勇的辩护律师朱爱民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曾和高承勇谈过他会被判什么刑,高承勇的态度相当淡定,“他知道自己会被判死刑,他早有心理准备了。”
白银案辩护律师:被告人选漂亮女性作案
朱爱民第一次会见高承勇的时候,就对高承勇的淡定和冷漠相当吃惊,“完全没有任何情绪的波动”。朱爱民直言,这与他之前接触过的任何嫌疑人都不一样。“不爱说话。”朱爱民是高承勇的辩护律师,“案件是指定的,我们是法律援助。”
而这个发现在之后的会见中一次又一次地被验证,最让朱爱民不能接受的是,高承勇在讲述案件甚至回忆一些细节的时候,“就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
对于每个人都会关心的高承勇作案目标的选取,朱爱民说,这个问题他曾经问过高承勇,高承勇对于“专挑红衣服,长头发女子下手”的说法嗤之以鼻,他说,自己从来没有挑过什么红衣服,长头发,他选取的目标就是他觉得年轻的、漂亮的。
朱爱民觉得高承勇的心理素质超级强,记忆力也超于常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作案时间、地点等细节,高承勇都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能详细到受害人住址的门牌号码都记得。
高承勇的冷漠和残忍的作案手段让朱爱民很不舒服,在一次会见中,当他听到高承勇冷漠地说起自己所做的一起又一起案件时,他终于忍不住了,“我当时就要求先中断会见,让看守所干警带他去上厕所,我也赶紧出去晒了一会儿太阳,缓解一下压抑的心情。”
朱爱民也好奇高承勇的犯罪动机,但高承勇只回答了“报复”两个字,就拒绝再回答此类的问题了。但有一点是朱爱民一直在强调的,那就是高承勇杀人并不是只为了钱,“在所有的案件中,涉案金额不过区区百元。”
对话 庭审最后道歉 称要捐器官
法制晚报:第一次见高承勇是什么感觉?
朱爱民:我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淡定的人,说他淡定,是说他的喜怒哀乐从他的表情上根本看不出来。话不多,性格非常内向的人。实际上,从面相来看,他倒有几分慈善。他的长相不凶悍,反而很平和。但是他的眼神,接触久了,就能感觉出来很冷漠。看不透,很深沉,到底内心怎么想的,看不出来。第一次提审的时候,他就对全部的犯罪都是认可的,认罪态度非常好。
法制晚报:他会有侥幸心理吗?觉得这么长时间没有被抓住,可能就不会被抓了?
朱爱民:没有。按照他的说法,他觉得他应该早就被抓住,没想到会这么长时间。做第一起案子的时候,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但他应该是没有想到警方会以这样一种方式把他抓住。庭审中,公诉人宣读鉴定类证据的时候,他就说他听不懂,希望公诉人能用简单的语言告诉他,他是因为什么被抓了。后来他终于弄明白他被抓是因为DNA。
法制晚报:高承勇一直没有悔罪的表现,也没有给受害人的家属道过歉,但此次庭审后,他却给受害人的家属鞠了三个躬,并表示了他的歉意,有人质疑他在作秀,是这样的吗?
朱爱民:我倒觉得他并不是在作秀,也许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吧。他确实一直没有悔罪的表现,实际上,刚开始审判的时候,高承勇的表情是非常冷漠的。但庭审的时候,听到那么多受害人家属的控诉,以及这么多年来对于他们家庭的伤害影响,我想再铁石心肠的人还是会有所触动的。
以这样的方式被杀害,作为亲人来说,多少年来都会生活在这样的阴影之中。在这些案件中,有个受害人的孩子就在现场,这个孩子当年才1岁多,高承勇作案的时候,小孩就坐在沙发上,等于说是高承勇当着这个孩子的面,把他的母亲给杀害了。但高承勇最后没有对这个孩子痛下杀手,也算是他稍微动了一些恻隐之心,留了这个孩子一条命。
庭审中,高承勇没有主动说过话,直到庭审的最后,他说,要捐献器官,而且说出了对不起三个字。
在家自己洗衣服 妻子不相信丈夫会杀人
法制晚报:高承勇的家人现在是什么态度?
朱爱民:我和他的爱人沟通过,他的爱人到现在也不能相信他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因为高承勇平时在家里并不粗鲁,更没有暴力倾向,他在家里也是少言寡语,和妻子之间也没有发生过激烈争吵,有时候他妻子吵得他不想听了,他就会转身开门出去,在外面呆一天再回家。高承勇在家也很少管孩子,在农村来说,上班的时间不固定,出去打工一段时间不回家也是很正常的。高承勇是一个比较爱干净的人,从结婚的时候开始,他的衣服裤子就自己洗。他的妻子没有发现过他的异常,也是和他的习惯和职业特点有很大关系的。
法制晚报:您和他接触的时候,感觉到他的所作所为像有心理疾病的样子吗?
朱爱民:跟他接触,我觉得他是个具有变态人格的人。在这11起案件中,高承勇在杀人后还割过器官,每一个人并不相同。我曾经问他为什么?是不是她的手上留下了你的痕迹,他说没有。这就让人很难理解,他的做法没有明确的目的,完全是随机性的,我觉得这是他具有变态人格的体现。
法制晚报:他为什么会选择一个8岁的孩子作为杀害的对象?
朱爱民:这起案件在他的心理上对他还是有触动的,他自己的供述就说,他觉得自己很疯狂,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在杀了小女孩之后的那起案子,他的表述是,这次从青城上来,寻找目标,不会再找未成年的小女孩了。
法制晚报:1988年到1994年,时隔六年高承勇才又开始作案,1994年到1997年,中间又间隔了3年,他为什么没有连续作案?
朱爱民:这些问题我们都问过他,他说间隔的这几年,刚好是家里最需要钱的时候,他得打工挣钱养家,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考虑杀人的事情。我们问他中间为什么会停止作案,他说社会上都说出了一个杀人狂,杀披肩发,穿红衣服、高跟鞋的女人,他就觉得要稍微停一停,他觉得传得这些都不准确,他并没有刻意选择披肩发、红衣服,高跟鞋。
法制晚报:开庭的时候,11名受害人的家属都出庭了吗?是不是有家属索赔了1000万?
朱爱民:没有,可能有些受害人的家属不想把伤疤再揭开吧。但有些家属强烈要求要参加庭审,就想当面质问他。只能说11名受害人的家属均委托了律师来争取自己的权利。这要的是精神赔偿,但这可行性并不大。因为在刑事案件中,对于被告人刑罚的处罚,就是对受害人家属的一种安慰。只能对他的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来要求赔偿,比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