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为什么状告冯小刚呢?广东增城市民潘金莲以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直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冯小刚、刘震云等九人告上法庭,此举也得到海内外潘氏宗亲的支持。21日此案庭审,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委托律师出庭,冯小刚方认为电影中的潘金莲,是指历史小说中的潘金莲,不同意庭外调解。此案将于4月19日宣判。按照潘氏族人的说法,历史上潘金莲确有其人,并非“不正经的女人”,更不是荡妇,而是贤良温淑的大家闺秀、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
可是,刘震云小说、冯小刚电影里的“潘金莲”,都属于艺术创作的虚构人物,与历史真实人物并不搭界,可谓是风马牛不相及。如果仅凭二者的名字一样,就认为侵犯了名誉权,显然是不通情理,将历史与艺术混为一谈,岂不是荒谬至极。艺术创作有自己的规律和自由,创作者可以凭空虚构情节、人物,也可以根据历史资料改编,甚至还能以假乱真,对历史人物、事件添油加醋,重新加以演绎,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不过,这一群潘姓族想要把冯小刚告上法庭,主要目的想要还潘金莲一个清白。看来,这一场官司又要开始战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