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鼠“互斗”、上山“收夹”、野鸟残骸……每天早上7时到深夜12时,“打野主播”们边深入田野、山林捕捉野生动物,边直播猎捕过程。类似视频出现在多家直播平台,部分主播甚至拥有数十万粉丝。被猎捕动物中,不乏竹鼠等“三有保护动物”。
连“打野”都成了热门的直播素材,足见当前直播行为的“无远弗届”。只要未违背相关的法律道德底线,倒也无可非议。可一些打野直播中被捕的动物已经不乏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这无疑违反了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而退一步讲,无论是否涉及国家保护动物,对捕猎野生动物的过程进行直播,其实都有违社会的动物保护伦理。
打野直播的诞生,相当程度上是被直播背后的利益所驱动。在这个过程中,直播平台作为直接的获利方之一,对之“睁只眼闭只眼”自然不让人意外。但打野直播自去年7月就已经开始出现,为何如此公开化的违规行为,在未被媒体报到前就一直处于被纵容的状态?除了直播平台因利益相关性而采取消极态度,动物保护监管的现实执行力,也已然值得反思。
打野直播的大量涌现,除了利益的刺激,再次间接证明,当前社会对于野生动物保护,还并未形成应有的法治氛围。事实上,很多人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还缺乏足够的认知。而直播打野,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基于这种传统认知经验之上的进一步发展,只不过其目的由过去的食用变成了赚钱的手段。因此,对于直播打野现象的纠偏,该追责的应该追责,相关直播平台也应肩负起应有的把关责任。但如何把当前社会的动物保护意识,由过去的农村生活经验切换到现代动物保护的法律观念上来,显然还有着太多的工作需要做。
目前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转载了媒体的报道,并强调“必须严厉打击涉嫌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嫌无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各类直播平台打野直播!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这样的表态确实必要。但仍有必要厘清的是,打野直播,其“本”仍是指一切违法违规的“打野”,而直播不过是“末”。正因为有了对“打野”的习惯性纵容,才有了向“直播”的迈进。
因而在具体的纠偏过程中,还是要把重心放在对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上,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普法。当动物保护的法规执行好了,违规的“直播打野”自然能够从源头上得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