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服务员因结账与食客的大打出手,将食客打成轻伤二级。让人惊讶的是老板怕出大事情,竟让员工自断胳膊好可以跟食客讨价还价,老板让员工自残这不禁让网友无语流汗啊!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呢?接下来看看以下的详细情况。
老板让员工自残
41岁的李某在石景山开了一家烤鱼店,2015年零时,服务员李某甲、李某乙、张某三人与顾客王某及其女儿发生纠纷,双方互相殴打。王某称,当天他和女儿去烤鱼店吃饭,晚上11点,还没吃完,一名饭馆男服务员(李某甲)就让他们先结账,于是双方发生争执,打了起来。王某双耳鼓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女儿肘部、双膝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老板让员工自残
张某还说,打完架之后的下午,李某让一个朋友带着他、李某甲、李某乙去了张仪村,说要把他胳膊打折,好跟对方轻伤抵轻伤,就不用赔钱了。李某乙用钢管打张某的左臂,然后去医院拍片,但发现没有骨折,随后李某乙又用钢管打张某的右臂,还用板凳腿打,可是到医院一拍片,还是没有骨折。饭馆老板李某说,当时让张某把胳膊弄伤是想造成更严重的伤,能和对方谈判,没想到用硬物砸了好几次胳膊都没断。
老板让员工自残
法院认为,李某明知李某甲等3人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已构成窝藏罪。李某帮助3人毁灭证据,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鉴于李某接民警电话后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石景山法院一审以窝藏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