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中国教育报记者刘博智、刘盾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就学生营养午餐问题进行采访时,被当地民警带回派出所打伤。17日晚间,甘南县政府官网发布通报称,“甘南县兴十四镇派出所副所长李英东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推打了当事人”。目前,李英东已被撤职。
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刘盾为“头部外伤,建议住院治疗”,刘博智为“右肘部软组织挫伤”。这样的伤情与通报中的“推打”不十分相符,通报显然是留了余地的。因此,对李英东的撤职处理,也有了“保护式处理”之嫌。也因此,被打记者表示:“作为受害人,我们不认同对施暴警察及其责任领导的处理意见。”除了要求甘南县警方对相关人员立案侦查,尽快进行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并作出赔偿,还要求李英东等人当面道歉。实话讲,这些要求不算过分。
“推打”记者的恶劣之处还在于,警方做足了“功课”——据刘博智回忆,在遭遇殴打时,“携带记录仪的警察扭过身去,不对现场的画面进行记录,打完人以后,他才给打人的警察戴上了执法记录仪”。这种戏码并不新鲜,甚至在某些地方还成了“套路”。甘南的套路还不止于此——甘南县公安局称,涉事派出所未按要求安装监控摄像头等监控设备。纯属巧合吗?还是甘南警方在有意包庇打人警察?
最近,记者被打的事情不止这一起。12月5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翟某在鹿邑县法院采访时,遭到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殴打,并抢夺摄像机。时隔10天,再次发生记者被打事件,纯属偶然吗?在一些人看来,记者是找茬的,不但不配合,还要尽一切可能阻止,阻止不了就挥起拳头。究其原因,不过是害怕丑事曝光。
以本次事件为例,记者在涉事学校暗访后,先是被10多名工作人员围住,其中一名女工作人员甚至大喊,“他俩问了营养餐的事情,不能让他们走”。报警后,警察却帮亲不帮理,限制记者人身自由不说,还动粗伤人。为什么?据报道,中国教育报接到中国记协转来一封发自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的举报信,举报信称,一家私人企业几乎承包了该县所有乡镇中心学校的食堂,当地学生营养餐存在诸多问题。
那么,举报信内容是否属实?18日的中国教育报提出了三问:为何学生不在食堂吃饭也得在饭卡里存钱?到底是承包食堂还是委托管理?为何乡镇校食堂大多由企业承包?如果举报信的内容属实,当地就违反了教育部、国办出台的相关规定。涉事学校工作人员对记者暗访营养餐如临大敌,似乎也反证了相关学校确实存在问题。
如今,黑龙江省教育厅已下发紧急通知,在全省开展营养餐工作检查。营养餐事件需要彻查,记者被打事件同样需要彻查。在一个健康的社会,有一些底线必须守住,这其中就包括,保护孩子的营养餐安全;保护记者的合法监督权。很多时候,惟有记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力保护,孩子的营养餐才能让人放心。最新消息称,甘南县委书记在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采访时,向中国教育报两名记者公开致歉,并称涉及营养餐的问题,将配合上级调查,深入把问题剖析开,让营养餐真正变得有营养,不能变出腐败味。但愿,当地能客观公正调查,不仅还记者公道,更要揭开营养餐事件背后的种种黑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