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男子王某明知自己患有癫痫病却故意隐瞒,还向公安机关申领、换领了机动车驾驶证,并驾驶汽车在公共道路上超速行驶,连续冲撞他人,导致5人死亡、6人受伤。9月26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发生在江苏无锡的重大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6月22日早晨7时20分许,无锡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该市滨湖区南泉南湖路附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多人受伤。指挥中心接报后即派员赶往现场,将滨湖区南湖路缘溪道路口附近的10余名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王某拨打报警电话并在肇事车辆内等候处理,后被民警带离现场。
经警方核实,被告人王某驾车连续撞击车辆和行人,导致5人死亡、6人受伤,并造成15辆电动自行车、路灯设施等财物不同程度损坏。据王某供述,当天他驾车上班,当行驶到南湖路鲍家庄101号附近时,为超过前方同向行驶的自行车,即拐入左侧逆向车道,见前方有一辆电动车驶来,踩刹车时踩在油门上,即撞倒了电动车骑行人员。随后,其脑中一片空白,脚还踩在油门上,轿车继续向前开,最后撞击到电线杆后停车。
无锡警方调查后得知,今年39岁的王某幼时即患癫痫病,并一直服药治疗,2015年4月还曾发病。2006年,王某隐瞒自己患有癫痫病的事实,向公安机关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2012年12月,其继续向公安机关换领了机动车驾驶证。在申领和换领驾照的体检申报环节,王某均未申告自己患有癫痫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自幼患有癫痫病,并长期服用苯巴比妥等药物治疗,在明知癫痫病人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仍在道路上超速驾驶汽车并冲撞人群,致多人死亡、受伤和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